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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961人)

2022-11-2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网"    点击:475   

 2023年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发布,计划招聘961人。报名日期:2022年11月28日10:00- 30日16:00。
2023年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发布,计划招聘961人。报名日期:2022年11月28日10:00- 30日16:00。报名方法:在线报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复习参考2022辽宁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今年我市将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961名,具体职位信息见《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2、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招聘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

8.面试职员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可以以已经获得的学历考试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职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均不能考试报名。面试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法。

5、招聘工作步骤

(一)在线报名

面试职员需在2022年11月28日10:00- 30日16:00登录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lnsyjs/index.html#/index 报名,每名面试职员只能按一个职位辨别码申报。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的面试职员可考试报名小学语文、数学有关职位,但须具备与招聘职位需要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研究生身份面试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也可按本科学历专业考试报名,但须具备与招聘职位需要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面试职员需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有关材料PDF版: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包含面试者自然状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有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研究生若以本科学历学位申报职位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信网备案表、本科学位证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6.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7.面试职员如已获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上传;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需上传此项。

面试职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面试资格。请面试职员准时报名,预防后期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互联网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二)网上资格审察

面试职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在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12月1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日期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拟于12月中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面试方法、面试内容及具体需要等将在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shenyang.gov.cn)另行公告,请面试职员密切关注。

(四)笔试

笔试按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2020年版)实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笔试拟于12月下旬进行,笔试职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址、形式等将在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面试职员密切关注。

(五)签约

1.签约职员范围。依据面试职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按招聘计划1:
1.5比率确定进入签约范围职员名单。

2.签约方法。拟于12月下旬组织签约。根据总成绩在1:
1比率范围内签约,未完成学科招聘计划的单位在1:
1.5比率内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由用人单位对拟签约职员进行资格复审。签约职员范围名单、签约具体时间、地址、形式等将在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六)体检

面试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9月1近日),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来,由招聘单位公告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需要等有关规定组织推行。对身体有特殊需要的招聘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实行。

体检由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在具备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面试职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涉罪信息查看

根据《关于印发教员工工入职查看方法(试行)的公告》(辽检会字〔2019〕8号)需要,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看,因涉罪信息查看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职员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由招聘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建议,并放入拟聘用职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职员信息通过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职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职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置。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面试职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具体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实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7、其他事情

(一)面试职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面试、笔试、签约等环节具体安排将在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面试职员密切关注并按相关需求参加。如因面试职员未准时关注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因面试职员缘由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责任由面试职员自负。 招聘期间,请面试职员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三)面试职员要诚信考试报名,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特别提醒:对于未在面试、笔试名单公布后第一时间报备弃权或无理由拒不参加面试、笔试的面试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大全有关面试职员信息并函告面试职员所在院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面试职员自行承担。

(六)已签约面试职员须在2023年9月1近日报到。报到时,须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如面试职员报到时未能获得上述证件,则视为面试职员违约,违约面试职员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面试职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遭到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视为面试职员违约。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8、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24-22719774

(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

沈河区教育局:024-24123719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

大东区教育局:024-88502040

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03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苏家屯区教育局:
15242003828

辽中区教育局:024-27889631

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沈阳教育局:024-22719774

(三)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50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

附件:

1.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2. 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3.沈阳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

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jyj.shenyang.gov.cn/jyyw/jqgz/202211/t20221125_4337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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